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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发电其商业模式及发展策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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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天然气发电其商业模式及发展策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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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具有运行灵活、启停迅速的优势,尤其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天然气电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的调峰作用非常突出,其调峰职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挥。近年来,相对富裕的东部沿海地区正在领跑电力结构多元化进程,沿海多个省份禁止新上燃煤电厂,发展天然气发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成为必然选择。

然而,随着近两年国内天然气价格的接连上涨,天然气电厂的上网电价却调整不到位,由于天然气燃料成本占天然气电厂主营业务成本80.0%以上,燃料成本已超过现行燃机上网电价,天然气价格的上涨给天然气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巨大困难。同时,天然气价格的上涨也造成了燃机电厂的供热缺乏市场竞争力,供热价格远远超过燃煤锅炉。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燃机电厂大幅度降低热价,与燃煤锅炉供热价格基本持平或略高,但又造成供热越多亏损越大的尴尬局面。

   
客观说,目前天然气发电存在亏损问题,有气价较贵的原因,也有国内电力价格体制尚未市场化的原因。各种发电燃料并没有体现出包括资源稀缺、环境等外部性成本在内的真实成本,天然气发电的环境效应以及调峰效应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的发电形式,国内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商业模式主要可分为业主投资及管理模式、能源服务公司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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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商业模式所带来的收益和所要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由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对天然气能源的利用具有多样性,并要求将各种能源充分利用,这就对能源的流通性提出了较高要求。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商业模式的选择与电力系统经营模式的选择密切相关,因此在进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商业模式选择的同时,要结合项目本身运营目标选择合适的电力经营模式。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电网公司运营方式单一、上网电价偏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电力上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合理选择电力系统经营模式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通过对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商业模式的分类和对电力系统运营模式的分析,结合当前国内制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一些因素,在对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运营模式选择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量:在对于初始投资相对较小,日常维护简单,并且富余电量一般采用直接上网方式,可以采用业主投资及管理模式或能源服务公司模式;对于大规模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特别是热电联产和三联供系统),由于涉及到发动机机械、并网和三相负荷管理、水路循环的热力技术和计算机化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负责运行维护。对于这一类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应当引入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采用由能源服务公司合同化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维护。

依据当前国情,业主投资及管理模式、能源服务公司模式是简单、经济的商业运行模式。其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核算,不发生买卖交易,不需要缴纳各种税费;项目立项不用经过电网企业的批准,省去了并网、售电等成本。但是从现实性考量,业主投资及管理模式、能源服务公司模式又存在以下方面不足:项目只适用于经济实力雄厚,冷、热、电用量大的大型综合性企业;能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存在不确定性;降低企业能源成本不明显;影响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能源积极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3种模式中复杂,经济性较差的运营模式,但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优点:有利于大规模开发利用分布式能源产业;高效分配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成本;全新的现代市场经营模式可以不断挖掘其潜力,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出台和电网运营模式的改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经济性将不断提高,特别是在节约成本,发挥节能减排方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现实的选择方式。

二、 发展策略

由于目前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尚未统一,还是以一机一价的方式运行,且在上网电价中未体现天然气发电的调峰和环保作用。未来天然气发电的发展应建立理顺天然气、天然气发电、电网以及环境的的关系,体现其调峰作用和环保价值。在上网电价为基础上增加调峰辅助电价环保补偿电价,或者实施两部制电价降低发电小时对发电机组收益的影响。

结合城乡天然气管道布局规划和建设,并充分考虑天然气机组热电冷三联供的综合效益,应优先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南方地区原则上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来解决供热和供冷需求,北方地区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来解决中小热冷用户需求,通过冷热电多联供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在风电等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系统调峰容量严重不足地区,利用天然气发电机组承担调峰调频任务,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减少弃风;结合西气东输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在受端地区根据供热需求因地制宜少量发展大型联合循环燃气热电机组替代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改善受端地区大气质量及生态环境。

国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支持市场化的独立发电商(IPP)和能源服务商(ESCO)为用户提供了专业化的能源服务与节能服务,因势利导、因需而异、因地制宜,建设个性化的能源梯级利用设施,转变传统的所谓规模化集约化的低效能源生产供应模式,为未来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量利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吸引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清洁能源供应和提高能效、推动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整合优化进行了制度设计与法律保障。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以国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经验为蓝本,逐渐在国内发展起来的。鉴于国内相关政策的影响,为保障分布式能源有效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需要协商取得较高的上网电价,长期低价燃料采购协议及取得事业特许经营权。特别是对于大型分布式能源项目,应当鼓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3大石油公司和地方燃气等中央和地方企业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调动地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积极性,提高利润和节能的共享性,通过牵头,投资方、建设方和运营方的共同参与,减少项目进展中的困难,联合开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事业发展的新机制。

推进能源供应市场化,大力扶持专业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成立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不仅可以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服务于自身的节能改造项目,也可享受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节能补贴,达到一体化发展的目的,充分利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服务自身发展。

对于热电联产或三联供项目,可以通过上下游企业合资的形式,将电网公司、能源公司、用户公司等利益相关方通过合资的形式成立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形成各方参与和分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格局。冷热电联供装置要比电力空调、电锅炉等复杂得多,要建立有资质,有技术和有诚信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专业服务公司,承担设计、施工、运行、维护。